1、含有毒物質的有機和無機污染廢水領域
有毒廢水通常是指含酚、氰等急性有毒物質、含重金屬等慢性有毒物質及致癌物質的廢水。如:制藥、農藥、化工廢水等。針對此類廢水一般采用“調節+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或氣浮”進行預處理,后續依水質情況適當增設“厭氧或好氧”處理單元。
2、高濁度和高色度污染廢水領域
高濁度、高色度的污染廢水通常是指水體中被排入大量帶顏色及遮光顆粒性物質的廢水,如印染、造紙廢水等。這類水會降低水體溶解氧含量,導致水體富營養化。針對此類廢水一般采用“調節+絮凝沉淀”進行預處理,后續依水質情況適當增設“厭氧或好氧+活性炭或沸石吸附”相組合的深度處理單元。
3、含致病菌多的污染廢水領域
致病菌多的廢水通常包括屠宰廢水及醫院廢水等,其中屠宰廢水除含有高濃度污染物外,還含有大腸菌、糞便鏈球菌等危害人體健康的致病菌、病原性微生物;而醫院廢水含有多種病菌病毒以及寄生蟲卵,它們具有較強生存適應力,可在污水中存活時間較長。針對此類廢水通常采用加二氧化氯或臭氧對廢水進行殺菌處理并輔以其他生化處理工藝。
4、含有氮、磷等污染廢水領域
對于化肥、焦化等行業,其排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成分,很容易對湖泊等封閉性水域的水體產生富營養化現象。針對此類廢水通常采用具有脫氮功能的生化處理單元并輔以外加藥劑以降低氮、磷含量。 |